103-108學年度申請核准修讀學生適用課程表(105.5.20.文學院104學年度第2學期跨領域學分學程審查會議修正通過)

103-108學年度申請核准修讀學生適用課程表

91.11.13 91學年度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
92.06.24 9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文學院中國古籍整理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93.09.06 93學年第1學期第1次文學院中國古籍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95.06.09 94學年第2次文學院中國古籍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96.06.05 95學年度第2次文學院中國古籍整理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98.05.21 97學年度第1次文學院中國古籍整理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99.02.23 98學年度第2次文學院中國古籍整理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100.01.24 99學年度第1次文學院中國古籍整理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
本學程之課程應至少修讀20學分

109-114學年度申請核准修讀學生適用課程表

109-114學年度申請核准修讀學生適用課程表

 

109.4.30 108學年度第2學期教務會議通過

本學程之課程應至少修讀20學分

 

 

1.文學院各系學生只能選修圖資系所開課程。

2.圖資系學生除了「古籍保存與維護」(108學年度已改名為版本學與古籍保護)、「古籍資源管理」、「古籍整理與利用」三門課程之外,只能選修文學院各系所開課程。

3.哲學系所開設之「五經思想:易經」,不得與中文系「易經」、哲學系「五經思想」同時認定。

4.哲學系所開設之「清代哲學研究」不得與「清代哲學」同時認定。

5.哲學系所開設之「先秦道家哲學」不得與「道家哲學」同時認定。